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经核查确认,现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批次药品制剂和6批次中药饮片(附件)予以公告。
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级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第12期广西药品质量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列表 (制剂部分)
2.2018年第12期广西药品质量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列表 (中药饮片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