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3〕53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连续三年(2016~2018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黎林君、唐春桂、沈宏睿、廖云、黄哲、覃忠于等6名同志给予记三等功;对2018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黄祥远、万秋、侯党根、张建良、曾华林、韦康明、姚琳、谢柏良、刘洁、黄柳菊、韦元可、吴岸源、石梅、陆冬梅、李冠霖、莫纯等16人予以嘉奖。
希望受表彰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全体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保持锲而不舍、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保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工作劲头,努力为我区药品监管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